产业扶贫简报第109期 甘肃省农业农村厅 前天
全省农业保险工作有序开展
2月28日,省农业农村厅会同省财政厅、省林草局下达了2019年度全省农业保险工作任务,全年计划实施80个保险品种(中央品种10个、省级品种8个、一县一〈多〉品简单罗列为202个〈归类汇总为62个〉),保费总计16.67亿元(中央财政补贴3.35亿元、省级财政补贴5.59亿元、市县财政补贴4.32亿元、农户自筹3.41亿元)。计划任务下达后,我厅抢抓时间节点,强化组织推动,重点推进苹果、花椒、核桃、樱桃等早春开花作物的承保到户工作,截至4月9日,全省已签单实施48个保险品种(其中:中央品种9个、省级品种8个、一县一〈多〉品特色品种31个),实现签单保费2.85亿元,参保农户45.15万户次(其中贫困户23.91万户次),落实理赔769.89万元,从中直接受益农户达4525户次。早春易受冻害影响作物的承保到户工作基本完成,其中苹果已承保97.78万亩、完成97.34 %,花椒已承保20.98万亩、完成103.58%,核桃已承保12.28万亩、完成92.74%,樱桃已承保2.71万亩、完成142.06%;其他险种的承保工作也在有序展开。
一是及时分解下达农业保险计划任务。2月28日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19年我省农业保险工作计划后,我厅于当天下达了2019年农业保险计划任务。本着自然灾害多和市场风险大的品种多保的原则,在下达计划任务时,将各地上报的特色优势产品全部纳入了承保计划,做到应保尽保。
二是及时召开全省农业保险工作视频会议。为推进全省农业保险计划任务的落实,3月8日召开了全省农业保险工作视频会议,会议开到乡镇一级,全省共有12612人参加会议。常务副省长宋亮同志出席会议并作了讲话,对2019年农业保险工作作出了全面安排部署和宣传动员,明确要求各地务必于3月底前全面完成苹果、樱桃、花椒、核桃等易受“倒春寒”影响作物的承保到户工作。
三是认真开展承保到户督导。为推动农业保险承保到户工作,我厅将农业保险承保到户作为2019年第二轮产业扶贫督导工作的重要内容进行了安排部署,从3月11日开始,厅58个产业扶贫包抓督导工作队对各地开展农业保险承保到户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督导。同时,我厅还分别于3月5日、26日两次派出专项工作组,对平凉、庆阳、天水、陇南等苹果、花椒、核桃、樱桃主产区进行了督导,有力地促进了苹果、樱桃、花椒和核桃等林果的承保到户。
四是定期开展农业保险工作调度。按照“周报告、旬调度”工作要求,3月8日全省农业保险工作视频会议后,我厅及时对各市县、各保险经办公司农业保险开展情况进行了跟踪调度。从调度情况看,各地、各保险公司对农业保险承保到户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显提高,能够及时上报本地区、本公司的农业保险工作进展,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农业保险“优先保障贫困户和承保到户”的工作要求,迅速推进了农业保险的入户签单承保。
五是加强承保工作进度分析研判。3月24日,我厅与人保财险甘肃分公司召开了全省农业保险工作进度分析研判会,研究了当前我省农业保险工作特别是春季容易受低温冻害影响的苹果、樱桃、花椒和核桃等作物承保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了针对性措施办法,加快推进承保参保进度。
六是积极争取农业农村部的支持。专门赴北京向农业农村部汇报了我省农业保险工作情况。农业农村部计划在全国开展地方特色农业保险奖补试点,拟将我省牛、羊、苹果、中药材、育肥猪、鸡、高原夏菜等优势特色农产品纳入保险奖补范围。
七是加强农业保险机构队伍。为加强对农业保险工作的指导,在本轮机构中我厅通过调整内部机构,将原农牧厅会计核算中心整建制改为省农业金融保险工作总站,并从厅系统选调熟悉金融保险工作的同志充实到金融保险工作队伍,为推动农业保险计划任务落实提供了人员保障。
总体上看,今年的农业保险入户承保工作进展较为顺利,但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有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农业保险政策宣传还需进一步加强。虽然各级相关部门和保险经办公司对农业保险政策进行了广泛宣传,但仍有部分群众对农业保险政策不了解,认识不到位,少数农户不愿意承担10-20%的自缴保费。
二是部分县区承保到户力量不足,影响工作进度。农业保险承保到户涉及验标、公示、收费、出单等多环节,随着“增品扩面”的深入实施,农业保险任务大幅增加,部分县区的承保公司基层服务网点不足,一部分村农金室尚未有效发挥作用,造成承保到户工作进度受到影响。
三是部分县级财政配套资金落实有困难。省财政厅、省扶贫办印发的《关于切实做好2019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甘财办明电〔2019〕4号)明确规定,纳入年度整合使用方案的资金,不得用于购买各类保险等负面清单事项,导致部分财政紧张的县区筹措保费补贴资金困难加大,有可能出现县级保费补贴资金不到位的现象。
下一步,我们将和保险经办机构一道,全力投入到苹果等易受低温冻害影响作物的承保工作中,做到应保尽保。
一是加强承保情况调度工作。按照“周报告、旬调度、月通报”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工作调度,定期通报各地工作进展,对承保工作做得好的地区进行通报表扬,对进度缓慢的地区进行通报批评。
二是加大承保进展督导力度。不定期开展督导工作,特别是对苹果、樱桃、花椒、核桃等主产县区承保到户情况进行跟踪督导,督促各地按农时季节全面完成承保任务。
三是加大农业保险政策宣传和培训力度。通过甘肃电视台、甘肃广播电台、甘肃农民报12316栏目,全面系统宣传农业保险政策;组织市县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宣传手册等方式,大力宣传农业保险政策和理赔典型案例,激发广大农民参保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将村级农金员培训纳入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着力提升村级农金员业务工作能力。
四是做好全省农业保险工作现场会筹备工作。争取在4月下旬适时召开全省农业保险现场推进会,推动全省农业保险工作高质量发展。(厅财务处 供稿)
我省贫困村保鲜库建设稳步推进
根据《关于扶持全省贫困村果蔬保鲜库发展的意见》要求,全省846个贫困村新建果蔬保鲜库975座,209个贫困村购置移动保鲜库,2018年完成70%以上,2019年全面建成。2018年,全省620个贫困村新建果蔬保鲜库701座,占总任务的72%,153个贫困村购置移动保鲜库158辆,占总任务的76%,新增储藏能力26.3万吨。虽然去年全省整体上完成了年度建设任务,但还有个别县区未完成年度任务,其中:静宁、庆城、正宁、崆峒四县区未开工建设,合水县完成率50%,陇西县完成率53%。另外,从调研督导和各地反馈情况看,贫困村果蔬保鲜库运行管理还有待进一步规范,有的县区政府还没有制定《管理办法》等措施文件、有的村还没有将财政补助资金形成的资产折股量化到贫困户;个别县区项目建设用地手续办理难度大、速度慢,可能导致开工不及预期。
今年以来,我们咬定目标、细化任务、靠实责任、加强调度,特别是对去年未完成任务的县区进行了约谈。截至3月25日,贫困县新开工果蔬保鲜库127座,占年度任务274座的46.4%;剩余147座正在开展项目选址、办理土地备案等工作。新购置移动保鲜库37辆,占年度任务51辆的72.5%。
一是对2018年建成的保鲜库开展绩效考核。组织项目实施市县,对2018年贫困村保鲜库建设、补助资金拨付使用、项目实施经济效益等情况进行了全面绩效考核。深入查找分析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研究政策措施,在部署今年工作时针对性地加以解决。结合绩效考核,督促项目实施县乡对建成的果蔬保鲜库,加强运营管护的技术指导,推动尽早发挥效益。
二是开展保鲜库建设任务精准到村工作。在去年多次摸底调查的基础上,今年组织市县农业农村部门再次深入贫困村开展调查核实,对申报建设的项目主体再次逐个对接,确保每座保鲜库建设任务精准到贫困村、精准到建设主体。
三是全面部署安排2019年建设任务。印发了《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全面完成贫困村果蔬保鲜库建设任务的通知》,从明确目标任务、加大跟踪督导力度,严格项目验收考核、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发挥项目建设效益、切实带动增收脱贫,培育先进典型、加强信息反馈等四个方面对今年保鲜库建设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
四是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为及时准确掌握保鲜库建设进度,调整完善了保鲜库报表制度,要求有关市县每月15日、29日上报贫困村果蔬保鲜库建设任务完成情况,依据报表数据及时开展工作调度,有序推进保鲜库建设。
下一步,我们将采取以下几项措施,确保今年全面完成建设任务:
一是加强督促指导。从四月份开始,组织督查组深入静宁、陇西、合水、庆城、正宁、崆峒等没有完成任务的县区,了解原因,倒排工期,明确路线图和时间表,督促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二是严格检查验收。按照县区验收、市州考核、省上抽查的要求,采取自查和抽查等方式,8月底前全面完成贫困村保鲜库建设项目检查验收和绩效考核工作。
三是加强后期管护。我厅将对已验收的保鲜库进行全面督查,督促市县指导建设主体做好保鲜库后期管理管护,确保贫困村保鲜库运行良好、管理规范、效益突出。
四是推动折股量化增收。按照农村“三变”改革的要求,将保鲜库财政奖补资金形成的资产折股量化到贫困户,颁发股权证,推动保鲜库收益按股分红,切实发挥带贫增收作用。
五是强化示范引领。指导每个市州培育推荐3—10个助推产业扶贫突出、带贫增收显著、运行机制规范的先进典型,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示范带动全省贫困村保鲜库作用的发挥。(厅产业化处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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